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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许是因为泪水的润泽,他看向我的目光,依旧犹如繁星一般,无可救药地闪烁着。

令我头晕目眩,使我无地自容,我在想——我凭什么?他凭什么?

他难道以为仅凭他诗朗诵一般的慷慨陈词,就能洗刷掉他的旁观的罪孽么?如果我不恨他,我又该拿什么来延续我对这个世界仅有的新鲜感呢?

真烦,真是讨厌,真是虚伪透了,要是他真的喜欢我,就应该在一开始的时候奋不顾身地阻止一切的发生;要是他真的喜欢我,就应该在我还没有开始报复的时候死死地牵住我的手,叫我不要去那样做。

要是他真的喜欢我,就不应该一直跟顾鑫保持联系,更不应该对那个老女人的女儿露出笑容。

他的一切都应该是我的。

他并没有做到,所以他不应说自己喜欢我。

于是我离开了。

就如同蜡烛离开了火光源,我的心也不再因炙热而流淌,仅仅只是维持着自己冷硬的姿态,兀立在这世间罢了。

不再“报复”,离开了仇恨,离开了他的喜欢,最初我还能利用那条狗去窥伺他的动向,但很快摄像头的电源宣布告罄,我又开始对这个世界感到失望、无趣,以及深深地厌恶了。

做模特也是一种复仇,为了让所有人包括裴森看见,如今的我若是想要,便能变成任何人所羡艳景仰的模样。

钱是好东西,家业也是好东西,它们能让一切都变得轻易,所以我也都收入囊中了。

因为做了模特,喜欢我的人开始变得愈来愈多。

看吧,“喜欢”没什么大不了的,只要我想要,立刻就能有。

在我看来,旁人倾慕的眼神就如同细胞分裂,是由无数个信誓旦旦的裴森复制粘贴而来的。

只可惜裴森只有一个,其他人很无聊,我又不恨他们,他们跟我的世界没有牵扯。

不过几年的时间,很快,我便达成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。

只可惜功成名就后的爱意都是虚假的,那些人的目光无法透过光环真正落到我的身上,那些虚妄的赞美,或是因为我的身份,或是因为我的样貌,当然也有人会东施效颦一般地学裴森那般说只是喜欢我这个人罢了……

总而言之,这些行为都令我感到可笑。

这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慕强……真正同情弱者、愿意违背自己利益而站在弱者边的人那么少。就连我都不会喜欢一个弱于我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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