迷航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爱去小说网www.1om.org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枪械,真正立于武器顶端的兵器之王,能让最无力的弱者轻易战胜最强悍的战士,他需要做的仅仅是动动手指头,轻松地扣下板机,那些所谓的强者便会脑袋开花。

深蓝色的笔挺制服、红色的五角型臂章;臂章上头是一排黑色的尖牙图腾,这是炼狱看门犬的标志;虽然被称为看门犬,但这些人对于自己的身分显然是自豪得很;话虽如此,估计也没几个人有胆子直接这么称呼他们吧。

这些人本身并不是什么受过严厉训练、如鬼神般强悍的高手,也不是天生神力、是人见了都要礼让三分的天之骄子;相反的,这群人基本就是地痞流氓或紈裤子弟,真在平等的状况下他们说不定连外头十多岁的小鬼也打不赢。

要头脑,这些人不够聪明;要力量,这些人不够强大;他们的优势就只有一个,就是强大的武装,不过仅仅这一项也就足够他们横着走了。

而这些人从垃圾要晋升得高人一等只有两个途径;要嘛这些人必须有个亲戚在炼狱里工作,就这么靠门路进去;要嘛有另外一个方法,简单地说就是让掌握权力的大佬们看得顺眼,他们只要一句话就能把人从地狱拉到天堂;当然,相反的事这些人也没少做过。

身为炼狱看门犬的好处绝对不是只有外表乾净帅气、丰衣足食的生活或者高级的居住区;最让人羡慕的莫过于他们每个人都有「配枪」;除了最基本的手枪、高级一点的步枪,还有只有队长级别或特殊情况才能配戴的光束枪。

手枪装弹数十四发,步枪高达七十二发;而光束枪,在能量充盈的状态下,只要控制威力,发射次数可达数百次。

而这些武器都是绝对不能流落到民间的东西,因此修尔也从来没看过枪长得什么样子;当然,如果可以选择,他也完全不会想看到。

喀喀。

「喂,先说好,要是你把子弹给用完了我可不会分你啊。」

「安啦,那群钝民看到枪就吓得屁滚尿流了;咱们到外面来这么多次了,什么时候真的开过枪了?」他没有说出来的是,无聊杀几个人玩玩的时候不算;这时一开始那种老油条和菜鸟的地位好像反了过来。

「随便你啦、随便你啦。」另一人转过头用手背朝他挥了挥表示他的无奈。

「小鬼们,如果在里面就给我出来;我只数三声。」看到对方的样子男人也就不再理他,逕自把手枪平举,瞄准垃圾堆中央。

此时修尔冷汗直流,这估计是他目前人生中最接近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野僧

野僧

水怀珠
文案:战长林年少轻狂时,做过最轰轰烈烈、惊天动地的事情有两件:一件是倾其所有,求娶长乐郡主居云岫;一件是兴德元年,在居云岫身怀六甲时扔下一纸休书,削发为僧,扬长而去。三年后,天下大乱,战长林在荒郊救下华盖如云、玉辔红缨的送亲车驾。车里,新妇凤冠霞帔,怀里抱着的稚儿粉雕玉琢,正睁大一双跟他一模一样的眼,懵懵懂懂,似惊似疑。战长林问:“哪儿去?”居云岫答:“洛阳赵家,成亲。”又痞又野和尚x又冷又欲郡主
玄幻 连载 45万字
洪荒:吾为天道,无敌打手群

洪荒:吾为天道,无敌打手群

绫小路
本书又名 [非正统洪荒,群内人均逗比]盘均穿越自混沌时期,与盘古同为兄弟,开天一战,盘均一觉沉睡至了凶兽大劫末期,绑定了滴滴代打群,成为了群主。 “玄幻世界万源老祖残杀亿万生灵,请求打手灭杀!” “鸿钧老祖正在前往!” … 洪荒滴滴代打群,打爆诸天! 滴滴代打,有求必应,五星好评,包你满意! 不过各位老祖,节操呢!
玄幻 连载 94万字
孔圣人

孔圣人

梁惟楚
孔雀的孔,剑圣的圣。 我有一鉴,重塑时空提升万物。 我有一剑,横扫万界纵横求败。 觉醒上古天妖血脉,逆天改命,傲立苍穹。 天失道德仁义礼! 吾要诛仙、灭圣、吞佛!
玄幻 连载 37万字
兄妹AV馆

兄妹AV馆

刘舒
齐人和刘舒是一对表兄妹,上个月,她们二人忽然继承了老一辈的产业,一个经营惨淡的av制作公司。
玄幻 连载 8万字
让你抵御邪神,你自己就是邪神?

让你抵御邪神,你自己就是邪神?

泠泠月影
蒸汽朋克+克苏鲁! “先生,请问您对最近的根廷晨报怎么看?” “他们说我是深渊代行者、王国谋逆者、魔女的挚友、世界的背叛者、人渣、玩弄少女内心之人、卑鄙的外乡人、不详的亵渎者、万恶的辐射源、哄骗萝莉的变态、最为疯狂的邪神、不可名状中的不可名状! 污蔑,通通都是污蔑! 我,伊凡,是个好人! 不开玩笑!” 附:魔女的滋味针不戳……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玄幻 连载 67万字
昨天不小心死掉了[综]

昨天不小心死掉了[综]

笛鼓声
十六岁高中生黑川芒见过着贫穷的生活,住在十平方米的小房子里,每天都要骑车四十分钟从郊区赶往学校,还要挤出三个小时的课余时间来打工。直到——某天晚上他路过一座河上小桥,脚腕却被不明的东西缠绕住,在被浸入水中的时候,他隐隐约约看见了水鬼的头发。他死了——不,应该说他本该死了。但是他又复活了。成了一个不死人。
玄幻 连载 87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