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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洗澡间

李浩然连眼睛的余光也没瞥过他的下铺,直接就跳到了他上铺的床上。下铺是谁,因为什么进来,为什么要跟他住在一起,他都不想知道。现在唯一感兴趣的是,什么时候他能出去,到外面呼吸新鲜的空气。

他平躺在床上,闭上双眼准备休息。在这种地方,除了睡觉,似乎也没别的事做。可就因为没什么事,所以酒虫自然而然就爬了上来。酒,他想喝酒。但这里唯一液态的东西,好像只有自来水。

他艰难地咽了口口水,试图用睡觉来打发可恶的酒虫。可事与愿违,越不去想的事,越难以从脑海里扫除。他翻了个身,换了一个自以为舒服一点的姿势。可肚里的酒虫好像抗议得更凶更恶了。他又翻了个身。感觉有人在攥他裤脚。他睁开眼睛一条缝,是下铺的那个金丝眼镜站在他的床边。

“你醒了?”金丝眼镜堆起一脸的笑容,问道。

之所以叫他金丝眼镜,那是因为李浩然第一眼见到他时,他就戴着一副金丝眼镜。但现在李浩然不能称呼他为金丝眼镜了。因为金丝眼镜已变成了单只眼镜,另一只眼镜被刚才的黑大汉彻底打爆,就连镜框也折了。所以金丝眼镜的鼻梁上并没架着眼镜,他的双眼带着又青又黑的眼圈,看起来更像一只受人虐待的熊猫。

对他,李浩然真的是一丁点兴趣也没有。他闭上眼睛,不想说话。

“刚才的事,谢谢你。”熊猫眼小声地说道。

没兴趣。李浩然缩起了身子。

熊猫眼继续说道:“如果没有你,我刚才一定会被他打死。”

在收监所死个人,似乎也是正常的事。毕竟能进这里的人,不是大恶就是大奸,反正都是社会上多余的人。就像他。

“你是因为犯了什么事吗?”熊猫眼继续套近乎。

但这个近乎套得好像有点出格。李浩然曾经是刑警,跟收监所的犯人打过不少交道,自然知道里面一点点规矩,比如说不能随便打听彼此犯的事,不能随便跟人套近乎。

他就是一个菜鸟。李浩然心想。熊猫眼应该是初次进的收监所,应该会吃一些苦头。只有有了教训,才会懂得生存之道。猫有猫道,狗有狗道。适者生存,劣者淘汰。不过,这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?他继续闭着眼睛。

“我叫蔡理勇,叫我小蔡也可以。我们同住在一个房间,也算是有缘有份,请问兄弟你怎么称呼?”

我可不想在这里结交什么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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